首页> 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2015-08-14

为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含水产用抗菌药,下同)及其他兽药监管,提高兽用抗菌药科学规范使用水平,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将用五年时间开展系统、全面的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综合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以突出问题整治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转变养殖方式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实施系统、全面、综合治理,提升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管控能力,提高畜禽和水产健康养殖水平,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率、水产健康养殖率明显提高,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假劣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禁用兽药基本杜绝,兽用抗菌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动物产品(含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处理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集中力量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二)坚持系统全面,实施全链条监管。治理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兽用抗菌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共同发力,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实施全链条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坚持协同配合,多行业齐抓共管。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问题治理,涉及兽医、畜牧、渔业等多个行业,治理过程要求有关行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于职责不清的地带,要开展联合行动,确保治理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同时也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远近结合,构建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兽用抗菌药安全、合理使用规范,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兽用抗菌药及其他兽药监管机制和兽用抗菌药使用指导科学方法,积极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四、治理内容   

(一)重点区域   

畜禽养殖主产区,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主产区,水产养殖主产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集中区。   

    (二)重点产品   

重点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及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560号公布的禁用兽药;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用抗菌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的假兽药等);标签和说明书中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以及夸大适应症的兽用抗菌药;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兽用抗菌药以及非法添加兽用抗菌药的其它兽药品种;标准已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限的兽用抗菌药;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等非法进口的兽用抗菌药;禁用和假劣药物饲料添加剂。   

    (三)重点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场、户),兽用化学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兽用化学药品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重点为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的企业),基层畜牧兽医站药房,从事畜禽疾病、鱼病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上一篇:农业部专家组分析研判猪价上涨原因和后期趋势
下一篇:今日猪价分析:国内猪价呈现逐步止跌的走势

© 2020 四川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8-85555625 传真:028-85555625
蜀ICP备14014214号-1 技术支持: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