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广元市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

2015-08-1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推进依法行政,2015724日至84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2015年广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广动监〔20151号),组织开展了2015年第二季度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取得的成绩: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共办理各类动物卫生监督案件35件,处罚金额共计63652.40元。(一)办案数量快速增长。全市共计办结动物卫生监督案37件,其中利州区2件,昭化区0件,朝天区3件,苍溪县1件,青川县3件,剑阁县22件,旺苍县4件。剑阁县办案数量较第一季度增长较快。(二)案件领域覆盖面大。从评查的案件来看,案件涉及动物收购贩运、屠宰、销售、无害化处理、兽药经营以及动物产品销售等环节。其中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26件,经营死因不明动物产品”1件,经营无畜禽标识动物案”3件,经营销售生猪未建立收购台账案”,2 件,经营死因不明动物案”1件。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转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案”3 件。(三)案卷质量有较大提升。各县区在争取办案数量的同时也认真确保了所办理案件的质量。所办案件结案率高,没有出现疑难案件不能结案的情况,办理案件各环节环环相扣,证据充分有力。

二、要求各地在今后执法办案中做到的六点要求:一是正确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版本。二是正确认定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三是违法事实与情节要认清。四是法律适用要准确。五是行政执法程序要合法。(六)文书制作要规范。

    来源:广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上一篇:泸州市动物疫病联防协作会在合江县召开
下一篇:今日猪价分析:国内猪价呈现逐步止跌的走势

© 2020 四川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8-85555625 传真:028-85555625
蜀ICP备14014214号-1 技术支持: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