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四川肥猪险落地 猪粮比双方约定

2015-06-12

为了充分保障养殖户的利益,中航安盟保险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科研成果,在四川率先推出了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内育肥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中航安盟保险2013年开始在彭州试点,并在国内支付了第一笔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赔款,现已将该业务发展到南充、广元等地。

育肥猪价格指数投保条件 注: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投保育肥猪品种为当地常见品种,已在当地饲养两年以上;

2.存栏数量达200头(含)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猪达50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保险责任 在每批次育肥猪约定出栏日,如数据采集渠道发布的 “猪粮比”的平均值低于约定“猪粮比”(不包含等于的情况)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一篇:内江市开展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检查
下一篇:今日猪价分析:国内猪价呈现逐步止跌的走势

© 2020 四川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28-85555625 传真:028-85555625
蜀ICP备14014214号-1 技术支持: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