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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进口芬兰猪肉

2019-07-19

2019年7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批准从芬兰进口冷藏猪肉。

冷藏猪肉的额外进口条件为:动物来源国在屠宰前和屠宰日期前的6个月内没有旋毛虫病;或者猪肉来源体已经过检测没有旋毛虫病。冷却猪肉来自母猪和阉割猪;产品不含任何有害残留物。猪肉没有经过化学去污处理,在严格的卫生条件下生产,真空包装,保质期超过6周。

获准向新加坡出口冷冻猪肉的机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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