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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运猪车怎么备案?否则12月开始将不能上路

2018-12-05

12月1日,生猪运输新规将执行。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第79号公告,对拉猪车辆有明确要求,如不按要求,将不能上路。


以下是根据第79号公告,整理出与拉猪司机们相关的内容:


1生猪运输车辆要符合以下条件


采用专用机动车辆,车辆载重、空间等与所运输的生猪大小、数量相适应;


厢壁及底部耐腐蚀、防渗漏;


具有防止动物粪便和垫料等渗漏、遗撒的设施,便于清洗、消毒;


随车配有简易清洗、消毒设备;


具有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


2司机们去哪里备案?


在承运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3备案需要提交什么?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备案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备案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备案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4其他要求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生猪的车辆,以及发生疫情省份及其相邻省份内跨县调运生猪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


承运人通过公路运输生猪的,应使用已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并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数量等内容承运生猪;未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承运人运输生猪时,每栏生猪的数量不能超过15头,装载密度不能超过265公斤/平方米。当运输途经地温度高于25℃或者低于5℃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生猪发生应激反应。


承运人应当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生猪运输新规无疑增加了司机们的负担,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非洲猪瘟疫情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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