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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

2014-10-21

 

  项目名称: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办事条件:
  1.《<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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