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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通过验收

2016-06-15

  近日,内江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通过了由市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资中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审核验收。
  验收组根据《内江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验收评定标准》,严格比对选址条件、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和其他要求共4大项21小项,采取扣分制,对照每个项目的评定标准和条件,全面、细致地开展了审核验收,一致认为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符合验收标准,准予正式运行。
  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设在资中县公民镇,总投资2300万元,占地约40亩,设计日处理能力50吨(约500头猪),年处理能力1.5万吨,处理范围覆盖我市辖区和周边区域。建设内容包括高温高压化制机、烘干机、除味机、压榨机、输送机、高温锅炉、储存冷库等。处理工艺采用高温化制的方式,将需处理物密闭加热到300℃高温保持3小时,彻底杀灭病毒和细菌。处理中心的工艺流程先进,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后的副产品可制成生物柴油和有机肥料,促进了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发展,实现完全无害化的处理要求。同时,配套建设了14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形成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全覆盖收集体系。自2016年4月试运行以来,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80余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将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登上市民餐桌,确保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得到规范、有效处理,为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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